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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上一个人,只需要一眨眼的时间。
忘记一个人,一辈子或许都不够。
1、习惯了手牵着手,再温暖的口袋也满是冰凉
女孩曾经有一个很爱她的恋人,他们一起陪伴走过最孤独的时光。一起吃过河对面广场上的麻辣烫,也一起在路灯坏掉的街道上,彻夜流浪。
她从不以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,她知道身旁的这个男孩,迟早会离开。
奇怪的是,男孩不像其他人,那样甜蜜的日子里会许下很多承诺。
他的心和他的眼睛一样诚实,他会尽可能地宠着她,满足她所有愿望。他会为她花光所有的生活费,最后厚着脸皮在室友那儿蹭吃蹭喝。
他好像早有预感,自己会在两年后的初冬离开。在那之前,他满足了女孩关于爱情的所有幻想。
分别是疼痛的。他告诉女孩,恋爱里该做的事他们都做了,已经没有再在一起的理由。
女孩当然哭着奋力挽留,他却转身后再未回头。
那一刻女孩终于明白,过往一切看似温润美好,实际是一张张没有情感的轨迹线。
男孩只是将她当作练手。
只有她还可笑地在那丝冰凉里煎熬。
2、或许,我们都在自作多情
喜欢一个人,是我们自己的感受。旁人谁也说不清,看不明。
被一个人喜欢,也是我们的感受。对方承认与否,不能佐证某个观点,关键在于我们信不信。
当我们愿意相信一个人的爱,他不爱的表现便被悉数掩藏。
我们眼里只看得到自己想看的东西,那些不耐的表情,很快撤回的消息,我们都可以不予计较。
对方的认可没有那么重要,重要的是,我们认为对方已经认可。
偶然地靠近,我们的自作多情便由此而始。
3、夜深了,别急着赶路
越着急去到一个地方,越容易迷路。
夜色渐深的黄昏,应该稍微停一下脚步。别在渐起的浓雾中追寻一个脚印,别在光线渐暗的空气里,追逐一份悸动。
感情里,看不清一个人,比错过更为忧伤。
你以为他是风流倜傥的才子,实际是装腔作势的混子;你错信他是勇敢坦荡的君子,然而只是口舌生花的细作。
其实,同在夜里赶路的人,哪有那么简单。
没有迫不及待的理由,谁愿意星夜兼程,挥汗如雨地赶去下一个地方。
夜里相遇的人,不是知音,便是宿敌。
可各自都有抛不下的赶路理由,短暂相伴一段路程,已然是能够给予的所有。
4、多情总被无情恼,无情总为多情燎
或许错爱曾让我们感叹,爱得太浓,曾将我们榨干。
但是,遇到下一个心动的人时,希望我们还能自作多情一回。
两个人的感情,总需要有一方主动。否则,人潮汹涌的大街上,无数对擦肩而过的身影便是我们的结局。
不要害怕对方不会回馈同样的喜欢,只要你自己认为,那段时间的你值得被爱。
一位勇敢的女子通过相亲,快速与倾慕多年的人走到了一起。确定婚期的前夕,她怀疑过自己的决定。
因为她知道,对方忽然想要结婚的原因。
那段感情维持了三年,各自道出那声“再见”时,她看到了对方眼里的隐忍。
她知道他想留住她,可她在这段感情里,已经完成了使命。
后来男孩花了两年多的时间,再次将她追回。这一次,他们进入的是同一段感情。
结语:
自作多情的人,并不在乎在一起的时间是一眨眼还是一辈子。
我们只期盼,最后的分别之前,能进入同一段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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