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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话说得好,“早起的鸟儿有虫吃”。可问题是,我压根儿就不想当鸟,更不想吃虫。我的理想是当一只考拉,一天睡满十八小时,剩下的六小时用来找下一顿睡觉的地方。
第一次跟“早起”结梁子,是小学周一升旗。校长在台上慷慨激昂:“同学们,一日之计在于晨!”我在台下哈欠连天,差点把扁桃体打成蝴蝶结。那一刻,我深刻领悟到:所谓“晨”,就是天没亮、灵魂没上线、眼皮却强行上线的非法时段。
后来上大学,舍友都是“凌晨两点不睡、早上七点蹦迪”的体质。只有我,把闹钟设成连续剧:6:30、6:35、6:40……每响一次,我就像被容嬷嬷扎了一针,一抖一抖地“垂死病中惊坐起”。然而坐起归坐起,灵魂还在床上躺平,跟枕头纠缠得比前任还难舍难分。工作以后,老板天天在群里发鸡汤:“掌控早晨的人,才能掌控人生!
”我盯着手机屏幕,陷入哲学思考:如果我连闹钟都掌控不了,谈何掌控人生?于是我把闹钟铃声换成老板语音,效果立竿见影——每天一听到他喊“起来干活啦”,我瞬间清醒,反手就把手机关机,继续睡。毕竟,逃避虽然可耻,但是有用。 朋友劝我:“你试试早睡就能早起!”我照做了,十点上床,数羊数到羊群都上市了,我还睁着眼睛在夜里放光。医学上说这叫“生物钟紊乱”,我管它叫“时差没有倒好,只是倒了我”。 直到有天,我刷到一条科学研究:早起的人更容易成功。我虎躯一震,痛下决心——从明天开始,我也要当成功人士!
结果第二天,我成功地把闹钟摁到没电,成功地错过了全勤奖,成功地让老板把我叫到办公室“谈心”。原来研究还有后半句没写:早起的人更容易成功,但摁掉闹钟的人更容易被成功谈话。 如今,我对“早起”已经佛系:床以外的地方都是远方,手够不到的地方都是他乡,上个厕所都像被发配边疆。我算是看明白了,人生就像一杯美式,苦是苦,但你可以加糖加奶加钞票——实在不行,加俩小时睡眠也行。
所以,如果明早你在地铁上看见一个双目失焦、头发炸成二维码、一边啃包子一边打瞌睡的人,别急着嘲笑,那可能就是我——一个与早起持续战斗、屡败屡战、还顺便把全勤奖输给 毕竟,生命诚可贵,爱情价更高,若为睡觉故,二者皆可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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