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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不起,我们分手吧!50万彩礼我家不是拿不起,而是您吃相太难看
我家在二线城市,我为了女友去他们家是个四线城市,我俩在她家住,她家里的一切开销几乎都要找我要,美其名曰体恤她爸妈,甚至她弟弟也经常问我借钱。双方开始谈婚论嫁时,她把我的付出完全当做理所当然,更过分的是,她妈妈直接就要50万彩礼,一套房,而且房子必须单独写上女友的名字,因为只有这样才表明房子确实给她了,不然都是赔钱赚吆喝。听她说了这么多,我有些忍无可忍,我站起来说,阿姨,对不起,我家房子有现成的,50万彩礼也不是出不起,只是你们吃相太难看!
现在国风结婚相当于卖女儿,地方越穷的地方要价越高,甚至有的家人要把女儿多卖几次多挣点钱,至于女儿的名声父母根本不在乎!反正打不了最后贱卖一次反正是女的总会卖出去的!
人家明说了要找个能帮她弟出钱娶老婆的,还要能养活她父母的金龟婿呢!分手是对的,不妨碍人家去找!
支持男的,虽然我也是女的,不能把自己应该尽的责任,强加于男方!女方父母过了,女主没有主见
本来想卖个好价钱,连弟弟的事都想好让你负担,结果敲不到钱,你还不要了,结果后悔了,想想也是,看她以后周边的人还有谁要?赌输了哈哈哈,这才真正的叫作,活该。
我不明白,为什么结婚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、难道结婚以后你们不是一家人,不是夫妻么?还是说还没结婚就已经对彼此产生了不信任的感觉!那为什么还要结婚!
要是真通明达理的家庭,要多少彩礼都是个说辞,最后全部给回过去,还会带些回礼,当做两人的生活启动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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