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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适宜做朋友的人,有这三种。

选择字体大小: 发布时间:2022-10-14 08:53 | 作者:58i | 来源:互联网 | 阅读:

朋友是人际交往中美好的关系存在,所有人都渴望拥有朋友,也都离不开朋友,把朋友看得很重要,但是人各不同,同样朋友也是如此,如果遇到益友则是幸事,反之的话,则不但达不到交友的目的,没有实现交友的意义,而且会误了甚至害了自己,让自己悔不当初,可以说并非什么人都可以为友,就比方说不适宜做朋友的人,有这三种。
第一种就是有“邪心”之人

为了构建良好的生存环境,确保社会的正常发展,人们建立各种制度法规,社会规范和公德良俗,以约束人们的行为,人们都严格遵从这一切,并以此要求自己,不会轻易违逆,按照正确方式来做,确保了人类社会的正常有序,这是每个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。如果遵循这一原则从事社会活动,进行人际关系的交往,这样大家在一起都按照共同的规则行事。

那么就不会存在什么问题,而作为朋友来说,双方的感情比普通人更亲近,关系更超越常人,相互之间对彼此的行为表现影响和左右作用更大,也更为明显,那么相处的对象毫无疑问就至关重要。但是在现实生活中,却有些“邪心”之人,就是有不正当的思想念头的人,他们没有明确的是非观,也没有规则意识,干什么没有底线,不会遵守规矩,为人处世往往会有邪心思、动歪脑筋。
常有弄虚作假或歪门邪道的行为表现,严重者还会无视制度和法规,做出违法乱纪之事,和这种人为友,他的一切会影响或改变自己,正所谓“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”,另外还会由于对方邪心所导致的一些不良后果,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,还有可能连累和危害自己,和这种朋友在一起不但毫无安全感,而且还会造成一切不良后果而连累贻害自己,不可与之为友。
第二种就是“谄媚”之人
在人际交往中,每个人都会保持尊严和人格,为此大家都相互尊重、平等对待,在人际关系中能够做到不卑不亢、真诚相处,都有着做人的原则和标准,并且有着自己应有的态度和立场,不会由于别人而压抑、为难和委屈自己,在亲近关系中更是如此,朋友之间自然也不例外,大家共处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感情,可有些人却并非如此,他们在人际关系中对人区别对待。
待人方式是因人而异,如果交往对象在某些方面不如自己,就感到胜人一筹,从而自我感觉良好,他们就会因此轻视对方,缺乏应有的尊重,并不会以心相待,甚至不在意对方的感受,时常有轻慢的表现,可是如果遇到了明显强于或优于自己的人,则会卑微地取悦和讨好对方,处处恭维巴结对方,极尽谄媚和奉承,喜欢溜须拍马,在对方面前显得低三下四。
甚至是由于这些条件,而不顾自己的尊严与人格,随意违背自己的意愿,而对人家卑躬屈膝、曲意逢迎,这类的人最大的特点是不重情义,只看重交往对象的条件,他们喜欢趋炎附势、攀高结贵,感情则无关紧要,在任何时候不管和谁交往,只要遇到条件更优越的,就会抛弃旧友,离你而去,甚至会背叛和伤害别人,对此毫不在意,这种人根本不可交。
第三种就是“推责”之人
在生活中,每个人不论什么身份,也不管处于何种环境场合,与何人建立人际关系,在各方面都必须要有责任意识,并且要具有这种认识、情感和信念,以及能够具备与此相对应的自觉态度与行为表现,言出必行,做到诚实守信、言行合一,遇事认真负责,属于自己分内之事是义不容辞,绝不逃避推卸,认真落实,为人坦诚可靠,用心对待每个人和每件事,在各方面具备担当意识。
这是所有人应具备的素质,也是人际交往中所不可或缺的,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别人的信任,自愿和你交往,建立和谐友好的人际关系,但是却有个别人根本不具备这一品格,不但责任心缺失,不具有责任意识,而且特别善于“推责”,这样毫无疑问,他说出去的话从来不认真对待,对自己的承诺很少能落实,言而无信,而且对于属于自己的事情,也不认真对待,不是敷衍塞责。
就是根本不想去落实,是能推则推、能躲则躲,而且是极度自私,只是一味地要求别人,而从不要求自己,而一旦出现问题或过失,又会不断指责和抱怨别人,将所有的责任推到别人的身上,而找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和开脱,好像一切完全与自己无关,和这种人在一起既不可信也不可靠,而且也不踏实和放心,所作所为时常让人感到不舒服,甚至让人厌恶,交这种朋友,何益之有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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